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小组。制定完善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并报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学院成立不少于五名博士生导师(不含申请人博导)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依据招生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评价。
学院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强化对申请人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查申请人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综合考核(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深入考查申请人学业水平、创新能力、科研实践表现。要准确把握综合评价理念,复试过程中不得取消笔试环节,笔试科目参照公开招考形式的初试科目。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笔试、两门专业课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以及研究计划考察等在内的综合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应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术兴趣、学术潜力、外文文献阅读、外文论文写作、口语交流、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以及是否具有持续进行博士研究的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均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复试通过名单。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学科发展、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020年河北工业大学以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博士研究生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