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 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 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电话)。
2020年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