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对招生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各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复试期间,考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等)有误,本人提出登记的,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经学院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登记。但其它非自然信息,一律不予登记。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组织,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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