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免试条件: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免试生名单由教育厅审查确定,通过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7日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给报读专业所在学院。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参加职业技能性测试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本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贫困卡等)
(二)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士兵证》等)
(三)在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考生、在省级及以上比赛经历且在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在地州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参数次序册、成绩公告单、获奖证书、奖牌等)
第十二条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分100分; 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分100分。(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分值和德智体的全面考核,结合考生志愿、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根据录取规则,普通专业调剂时可互认,艺术类、空中乘务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调剂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不能互认。(四)参加分类考试第一批次考试的考生在4月初、第二批次的考生在4月下旬,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查询录取公示结果。(五)4月份学校将通过手机平台按照录取批次发放录取短信。8月下旬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录取后,发放加盖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并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录取考生预留通讯地址。
第十三条 经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在校待遇、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第十四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艺术设计、歌舞表演(音乐方向)、歌舞表演(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五条 奖助学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年)、校内奖学金(额度分1000元/年、800元/年、6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额度3300元/年)、校内助学金(额度1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以内的一次性贷款)、校内困难学生补助(每月300元)等。同时,学校还提供大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年;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三)报读我校的退役军人,予以免除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由学校对符合投保条件的退役军人代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平安保险,一次性补贴床上用品350元/生,优先申请国家和校内奖助学金。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资助。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84827117、86867111
学校网址:http://www.***/xysy.htm
贵州职院招生咨询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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