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及父母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父母页)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在职考生还须出具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020年贵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