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二)学校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的投诉、申诉(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考生投诉、申述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282;
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2020年贵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