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本科阶段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先对跨学科门类考生按照毕业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再对同一学科、但不属同一本科专业类的考生按照毕业综合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毕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相同,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四)8月31日之前,学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如考生隐瞒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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