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
(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三)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五)本科期间毕业综合成绩(按《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毕业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可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六)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七)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扫描件。
(八)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九)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五、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本科阶段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先对跨学科门类考生按照毕业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再对同一学科、但不属同一本科专业类的考生按照毕业综合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毕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相同,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四)8月31日之前,学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如考生隐瞒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第二学士学位不得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休学、留级制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习期限不足一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部门: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6908448
监督部门: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851-88416211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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