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纪委(监察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参与到招生考试现场中,全程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二)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招生考试期间至招生考试结束后1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282;
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2020年贵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