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调整
我校面向高中生的自主招生原招生专业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为20人,在保持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不变的基础上,将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计划为10人,第二部分计划为10人,在省自主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系统上分别以001、002两个专业代码进行设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设置如下: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报考对象 |
001 | 运动训练 | 10 | 招收体育类考生 |
002 | 运动训练 | 10 | 招收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或市体育比赛前三名(含团体)、省体育比赛前五名(含团体)、全国体育比赛前八名(含团体)成绩的考生(详见报名条件) |
(二)招生对象调整
我校面向高中生的自主招生原招生对象为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了文科、理科、体育术科类、单考单招等科类考生,现将001招生专业招生对象调整为仅招收体育术科类考生,002专业招生对象科类范围不调整,但增加考生需在2020年4月20日前取得二级或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证书、或在相关体育比赛中获得相应成绩的条件。调整后的考生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取得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号(俗称高考考号)。
2.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达到100分(含100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以上。
3.报考001专业考生的政治、历史、地理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报考002专业考生的政治、历史、地理或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001专业考生需为体育类考生,且2020年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达到120分(含120分)以上;报考002专业考生需在2020年4月20日前取得相应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地级市以上体育比赛相应名次的成绩,具体如下(具有以下证书或运动成绩之一即可):
(1)二级或以上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各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前三名(含个人及团体);
(3)各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锦标赛前三名(含个人及团体);
(4)各地级市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合体育部门共同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前三名(含个人及团体);
(5)各地级市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合体育部门共同举办的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前三名(含个人及团体);
(6)各省级(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前五名(含个人及团体);
(7)各省级(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锦标赛前五名(含个人及团体);
(8)各省级(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冠军赛前五名(含个人及团体);
(9)各省级(直辖市)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合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前五名(含个人及团体);
(10)各省级(直辖市)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合体育部门共同举办的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前五名(含个人及团体);
(11)全国运动会(含预赛、决赛)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2)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含各分赛区)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3)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4)全国青年运动会(含预赛、决赛)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5)全国青年联赛(含各分赛区)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6)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7)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18)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前八名(含个人及团体)。
5.必须同时符合上述4点条件才能报考。
(三)考核方式调整
我校面向高中生的自主招生原考核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学校自主组织的体育术科测试(满分值为100分)。现“文化素质”考核方式不变,但对于“职业技能”考核,我校不再自主组织体育术科测试,其中,001专业在保持“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的考核分值比为3:1不变的情况下,“职业技能”考核统一采用考生2020年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满分值为300分)折算成100分制后的成绩,考生综合总分为“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即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020年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分÷300×100);002专业仅进行“文化素质”考核,其成绩统一采用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值为300分)。
(四)录取规则调整
我校面向高中生的自主招生原录取规则为在“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均达到学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现001专业录取规则不变,002专业调整为在“文化素质”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如下:
1.001专业录取时,在“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均达到学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总分(即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020年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分÷300×10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完招生计划为止。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002专业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即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完招生计划为止。当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排在前的科目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3.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得低于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因此,结合上述调整实际,我校001专业划定的“文化素质”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不低于100分,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不低于40分(折算成100分制后的成绩,未折算前应不低于120分);002专业划定的“文化素质”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不低于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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