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中任选一项加试(考生取得少数民族特色合格成绩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专业志愿则需要在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使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选派,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音乐自备伴奏(CD碟或U盘,音频为MP3格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掌握歌唱共鸣;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进行演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准概念,节奏准确。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④作曲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基础理论和写作部分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乐器演奏部分的考试与器乐演奏主科考试一起进行,考生自备所需乐器(钢琴除外)。
3.注意事项
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音乐类统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