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低分值加分;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低分值加分。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政策照顾
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政策照顾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