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接收培养单位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1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2. 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32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体检不合格;
(3)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4)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5)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拟录取。
2020年贵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