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录取期间,针对各培养单位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单位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培养单位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培养单位对申诉的答复,并由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二)咨询、申诉联系方式:
1.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专人负责处理关于招生录取咨询及申诉。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227112;
3.贵州师范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851-83227014,举报邮箱jiandu2011@***.cn。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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