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
入学注册是学生报名参加学习,获得有效学籍和学习资格的必要环节。在学习期间,学生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需到学校交费注册后方能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合格者予以向教育部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分制与学制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给学生提供更大自主学习空间,实行个性化培养。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各类学制的学生应修读的基本学分数为:五年制本科180--200分,四年制本科160--175分。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特殊专业为五年),无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有效学籍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其标准学制二年。
3、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结构及教学环节做出的总体安排,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在各专业课程体系中,课程分为通识课、专业课、实践性教学环节。
4、课程成绩考核
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无论其考核方式如何,均须获得60分(及格)以上成绩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分,必须进行重修。学生违反学校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记0分,并视其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免修与重修
因课程成绩不及格而未取得学分者,必须进行重修,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并注明重修。成绩优秀的学生或某门课程确有专长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经审核批准,学生可直接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80分以上方为合格,成绩按实际分数记录。个别学生因病或生理缺陷不能随班上体育课,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修体育课。
6、休学与复学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凡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以一学期或一学年为单位,可以办理两次,累计不得超过2年。休学学生学校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如应征参军入伍,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复学。复学应在每个学期开学注册前持相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复学,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并根据学生已修读课程情况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学习。
7、转专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条件:
(1)一学期或一学年结束,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者;
(2)按高考招生类别,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
(3)本科二年级以上不能转专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程序为本人申请,家长签字,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并于夏学期将有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8、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2)学籍两次编下,其学业成绩仍未达到学校要求者;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5)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7)本人申请退学者。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学手续。
9、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各类课程及实践环节,德、智、体、美等方面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学生在毕业时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
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在校期间,我校部分专业的优秀本科学生,可推荐到华南理工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学习一年。
咨询电话:0851-83610471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民族大学新生入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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