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填写《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经学校认定后方能申请有关资助。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专项奖助学金: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有10多种专项奖助学金。学生进校后可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申请。
(3)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专门的经费预算,学生可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学院申请勤工助学。
(4)困难补助:学校对生病住院及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5)学费减(免):学校对孤儿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父母病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丧失经济来源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学费、住宿费。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所在的省区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须在当地申请办理。
按照《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规定,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子女在入校报到时暂不缴纳学费,由学院登记后,律通过“绿色通道”入校,经省教育 厅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资助标准直接免(补助)学费(本科生为3830元/生,年),同时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分学期发,每学期500元)。入学前,请务必核实是否属建档立卡贫困户。
有关资助项目、标准,资助时限和方式,资助程序等内容及该办法的落实方式方法,新生进校后由各学院和校资助中心进行进一步具体落实。咨询电话:0851-83612502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民族大学新生入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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