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
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20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