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突出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加快解决经济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我校获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8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形式改革,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5号,邮政编码:510075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南79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总工会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转段考核工作。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考试工作的重大事情。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相关学院负责人。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教务处以及相关学院负责教务管理、考试命题、考试考务、试卷批改、试卷保密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转段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
试点高职专业名称 |
试点高职专业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
对口中职专业(代码) |
试点招生计划 |
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 |
1 |
餐饮管理 |
640201 |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 |
西餐烹饪 |
130800 |
20 |
高职院校 |
2 |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西餐烹饪 |
130800 |
20 |
高职院校 |
||
3 |
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 |
西餐烹饪 |
130800 |
30 |
高职院校 |
||
4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西餐烹饪 |
130800 |
30 |
高职院校 |
||
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50108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42400 |
30 |
高职院校 |
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142200 |
25 |
高职院校 |
7 |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142200 |
40 |
高职院校 |
||
8 |
环境艺术设计 |
650111 |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职业学校 |
建筑装饰 |
040200 |
40 |
高职院校 |
9 |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
工艺美术 |
142000 |
40 |
高职院校 |
||
10 |
会计 |
630302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会计电算化 |
120200 |
35 |
高职院校 |
11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 |
120100 |
30 |
高职院校 |
||
12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会计 |
120100 |
35 |
高职院校 |
||
1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 |
机电一体化 |
8001 |
25 |
高职院校 |
14 |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职业学校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151600 |
40 |
高职院校 |
||
15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 |
051300 |
50 |
高职院校 |
||
16 |
旅游管理 |
640101 |
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30100 |
30 |
高职院校 |
17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旅游外语(日语) |
130300 |
30 |
高职院校 |
||
18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640202 |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20 |
高职院校 |
19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30 |
高职院校 |
||
20 |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20 |
高职院校 |
||
21 |
中山市三乡镇理工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30 |
高职院校 |
||
22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
130700 |
30 |
高职院校 |
||
23 |
石油化工技术 |
570203 |
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 |
化学工艺 |
060100 |
50 |
高职院校 |
24 |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060200 |
30 |
高职院校 |
||
25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50104 |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
动漫制作 |
141700 |
40 |
高职院校 |
合计 |
800 |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2018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8〕68号、粤教职函〔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第十六条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E级(含E级)以上证书;
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④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⑤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初级以上(含初级)技能证书。
各招生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技能证书对应用表:
试点专业 |
资格证书 (考生只需符合其中之一) |
发证机构及等级 |
餐饮管理 |
中式烹调师(中级)、中式面点师(中级)、中式烹饪证书(中级)、西式烹调师(中级)、西式面点师(中级)、西式烹饪证书(中级)、烹饪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以上(含E级)证书,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财税职业技能初级以上(含初级)技能证书,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主考的一级及以上证书。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办公软件技能证书、美术高职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应用(建筑)、美术基础证书、办公软件技能证书、美术高职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环境艺术设计 |
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应用(建筑)、中级绘图员考证实训(CAD)、美术基础证书、办公软件技能证书、美术高职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钳工证、电工证、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应用(机械)证书、电梯安装维修工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旅游管理 |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旅游证书、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中式烹调师(中级)、中式面点师(中级)、中式烹饪证书(中级)、西式烹调师(中级)、西式面点师(中级)、西式烹饪证书(中级)、烹饪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石油化工技术 |
化学检验员、化工总控工、化工工艺试验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MS OFFICE)应用技能证书、化学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应用(建筑)、美术基础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
会计 |
会计基础证书、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公软件技能证书、会计高职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第十七条 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4-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两门,总成绩200分,在终成绩中的比例占40%;专业课两到三门,总成绩300分,在终成绩中的比例占60%。
转段考核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其中专业课考试突出对技能的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值的40%。我校采用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排名,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1年高考考生号。
学院第六学期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报考考生如在中职阶段获得招生专业对应类(财经、机电、服装设计、广告类)的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广东省竞赛一等奖证书,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并提交我校审核,经我校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免试人数纳入招生专业计划数内。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十九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6410元/年,文科类专业525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普通宿舍:9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电话:020-87691850
传 真:020-87754742
电子邮箱:gzgcxyy6@***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5号
邮政编码:510075
咨询电话:020-87693663;020-87621457
传 真:020-87621457
电子邮箱:zsb13709@***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和资格证书要求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八章 附则
2020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