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失学。
优秀学生鼓励办法:高职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贫困学生还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学校“鸿源奖学金”高6000元。
退役一年以上且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文件规定予以国家教育资助,其他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2020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助学及奖学金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