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本科阶段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低,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不另行安排考试。
(二)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先对跨学科门类考生按照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进行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再对同一学科学科、但不属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照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进行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取完毕。
(三)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再相同,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四)我校将于8月13日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如考生隐瞒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就读资格。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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