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贵州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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