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的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所获得加分是全国性加分还是地方性加分,以及考生所填报的高校是区外高校还是区内高校,选择其相应分值中高的一项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
例如:A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户籍为南宁市,民族为壮族,且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2023年参加普通高考可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全国性加分3分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全国性加分10分,该考生普通高考总分500分。在招生录取投档时,将取其分值高的10分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按510分进行投档。
B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户籍为横县,民族为壮族,且为2003年10月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考生,2023年参加普通高考可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全国性加分5分和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地方性加分7分,该考生普通高考总分500分,同时填报区外和区内高校。在招生录取投档时,对于区外高校,取其全国性加分分值5分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按505分进行投档;对于区内高校,取其所有加分分值高的7分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按507分进行投档。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分值能累加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