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是指考生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注:必修课是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6.99.195/jsxsd/)中课程属性为必修的课程。
五、入学资格审查
(一)入学报到要求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的规定办理各类入学手续。
(二)入学前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我校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学生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管理
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教学安排
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
(三)学历、学位证书
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中的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规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在报考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我校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111494
招生咨询邮箱:gxzy3126099@***
学校招生网:http://zjc.***.cn/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知情同意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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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件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是指考生第一学士学位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