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本人在报到注册前一周(以正式公布的报到注册时间为准)申请并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返校。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专业能力复试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