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命题的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包含内容如下:
(1)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3)化学综合:含基础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管理学综合:含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策学;
(5)生物综合: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6)药学综合:含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
(7)生物学综合: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8)联考西医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9)中医综合: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考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及入学报到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前都有方向代码)相对应的导师即为所报考导师。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前三位是105)的报名代码是不一样的,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网报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4.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n/)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5.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6.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由于我校可能存在导师上岗人数多于国家下达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因此可能出现部分导师招不到学生或将部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报考专业、培养类型调整的情况。因此,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政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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