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凡报考“申请-审核”制未进入复试、未被录取但已报名参加公开招考的申请人,仍可参加公开招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已被“申请-审核”制拟录取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
2020年广西医科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