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组织机构
1.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统筹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二)学院组织机构
1.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点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为:
(1) 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
(2) 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
(3)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和程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4) 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配齐配足配强各类人员;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分组、分类、分角色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系统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5) 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
(6) 确定本单位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等。
(7) 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8) 负责接受和处理考生咨询或提出的申诉,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处理遗留问题。
复试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2. 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员3-5人。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具体职责:
(1) 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实施。
(2) 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 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 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3. 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 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 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4. 复试小组
各招生学院按照一级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一般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同时,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应配备复试工作秘书2名,其中复试秘书负责线下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技术秘书负责线上会议室准备、候考管理、线上环境管控等;配备视频监考员1名,全程监督考生“双机位”,随时查看考生行为、眼神及主机位屏幕;配备应急工作人员1名。
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工作规范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其工作职责为:
1. 组织导师参加调剂,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 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
3. 负责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考核的实施,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及拟候补录取排序等。
4. 每位成员须尽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5. 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过程中不得提问与专业内容无关的内容;复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6. 复试小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所在学院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020年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