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类别仅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毕业后需在广西就业;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原单位。
(2)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毕业时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2020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