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监督制度。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前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并确保畅通。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投诉。经上述流程后,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纪委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述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3.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进行复试。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小组:0771-3267055电子信箱:gxundmxy@***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纪委:0771-3260100电子信箱:gxunjw@***.cn
研招办:0771-3262606电子信箱:yjsygxun@***
2020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