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取“志愿优先,位次排序”的规则安排专业。如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未对考生进行位次排序,在同分情况下,对线上进档的同批次同科类同志愿考生,按位次排序规则排出位次,在招生计划内,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位次排序规则: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同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广西体育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排序规则录取;其他省份按照“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规则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科音乐学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音乐类”,本科美术学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美术类”,专科艺术设计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我校没有设艺术专业校考,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成绩,对进档的同专业志愿的考生先按专业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排序,若文化总分再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排序,依次排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只招收高中起点的考生,我校根据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报名名单组织面试,面试结果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录取规则: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按照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按位次排出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定向县(市、区)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5、本科专业民族班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该类专业与同专业的普通批同一批次投档,录取规则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后的民族班考生与本专业普通录取考生编在一个教学班授课。
6、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批次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不分专业,预科期间(1年)在百色学院就读,预科期满进行专业分流,后直升我校下一年普通本科就读。
7、专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设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按照我校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规则录取,但对进档考生有艺术高考统考成绩的优先录取。音乐教育专业优先录取有“文史+音乐学”成绩的考生,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次为“文史+舞蹈类”,后依次为“文史+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美术教育专业优先录取有“文史+美术学”成绩的考生,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次为“文史+书法类”。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