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标注出本校所有报考学生以便本科院校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未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 30的考生,需同时提供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审核院校并按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2020 年6 月4 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附件1《2020 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审核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2020年广西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