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根据复试方案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具体复试模块及各自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二)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优秀生源。
1.分专业(不同专业代码即为不同专业)按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面试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
(5)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2020年甘肃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