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校分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二)首次录取工作于2020 年7 月3 日结束。再次招录于7月20日完成。
(三)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军人可在各专业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优先录取。
(四)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
(六)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决定。
(七)各院校招生经费应在院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考生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 元的标准缴纳,作为招生院校报名、考试、评卷等费用。
2020年甘肃省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