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4月25日-5月6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5月14日填报。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具体见《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三)投档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四)录取
1.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志愿录取于5月11日至5月12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15日进行。5月16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16日至5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时间及批次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和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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