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志愿录取于5月11日至5月12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15日进行。5月16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16日至5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2020年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及中职升学综合评价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