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及奖励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上级政策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的拟招生人数,是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019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编制而成,仅供参考。我校2020年实际招生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后期可能会因此做出调整。
4.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及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终下达的文件为准。
5.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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