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前提下,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5分.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 (文化成绩/6) *30%+体育专项成绩*70%],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未完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四)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其他方式录取.
(五)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须持通知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答案来源于:2020年赣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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