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多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主系统为学信网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或中国移动“云视讯”系统,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其他系统为视频会议软件(如钉钉、腾讯会议等),主要用于云监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8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intl/zh-CN/chrome/。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若无电脑,可准备手机2部。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二机位”或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8.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我校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分数线
考生调剂分数线要求如下:
学位类型 | 学科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学术型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254 | 34 | 51 |
1001基础医学 | 290 | 39 | 117 | |
1002临床医学 | 290 | 39 | 117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290 | 39 | 117 | |
1007药学 | 290 | 39 | 117 | |
1010医学技术 | 290 | 39 | 117 | |
专业型 | 1051临床医学 | 305 | 39 | 117 |
1053公共卫生 | 290 | 39 | 117 | |
1055药学 | 290 | 39 | 117 |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按国家公布的B类考生初试基本成绩总分线下降3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45分。 |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调剂信息向我校申请调剂,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对复试名单进行公示。若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二次,具体事项通知详见我院官网,请考生时刻密切关注。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批次复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体检安排按学校官网通知执行。
六、录取
1.考生总成绩(录取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比%。
2.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指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2020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等。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投诉举报的处置
1.在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针对招生学院和相关招生人员的投诉或举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学校纪委监察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小组。针对招生管理机构的投诉或举报,由学校纪委监察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小组调查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取消考生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的,应向招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建议。对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小组应及时向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督促招生管理机构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复试监督信息
各招生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
纪委监察室电话:0773-5895235;举报信箱:jiwei@***.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地址:0773-3562096,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明德楼325室。
本办法由桂林医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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