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完成前两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未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由我校安排到广东、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幼儿园带薪顶岗实习一年,并签订《顶岗实习合同》。前三个月顶岗实习报酬2000元/月,三个月后学生顶岗实习幼儿园根据学生的表现,会适当提高实习报酬,用人单位包食宿;顶岗实习结束的学生,学校将保证100%安排在广东、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幼儿园就业,工资为3500元/月以上,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并逐年提高。
2、农村电气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我校安排到珠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习工资3500元/月以上,用人单位包食宿;实习结束的学生,学校将保证100%安排在珠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就业,工资为4500元/月以上,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并逐年提高。
2020年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教育职业技术毕业安置及实习、就业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