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3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第3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5 20:13:00 解决时间:2020-01-16 22:07

满意答案

  1.第3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研究。

  培训人数:168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香山校区。

  培训时间:2020年2月27日―3月7日。

  培训指引:通过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一体两翼、并行发展”的案例工作格局,明确刑事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基本要旨和指导意义,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对刑事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例传导“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思路新理念,化解法律适用难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环节办案质量,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1-16 22:07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3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1.第3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研究。  培训人数:168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香山校区。  培训时间:2020年2月27日―3月7日。  培训指引:通过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一体两翼、并(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4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2.第4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民事检察监督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研究。  培训人数:23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1日。  培训指引:研究运用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指导工作的重要方式,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是司法改(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第2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2.第2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民行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研究。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民行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第1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1.第1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指导性案例研究。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刑事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9年10月9日―10月18日。(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第5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1.第5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培训时长: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理念和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的选编与研究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刑事或民事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北戴河办案中心  培训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6日  培训指引:指导性案例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具有针对性的实际指导作用(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第6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2.第6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  培训时长: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理念和公益诉讼检察指导性案例的选编与研究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四川分院  培训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10日  培训指引:公益诉讼检察指导性案例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具有针对性的实际指(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3期“两高”*新司法解释专题研修班
  9.第3期“两高”新司法解释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两高”新民商事司法解释解读。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9日。  培训指引: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3期刑事执行检察重点业务专题研修班
  23.第3期刑事执行检察重点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诉法修改后刑事执行检察的创新与重点工作。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各省派驻检察室或从事巡回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20日。(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