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情况,请保持镇定。如突发断网后不能立刻重新进入面试间的情况,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是否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并由复试小组老师第一时间与考生联系。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的,须提前告知报考学院。
2.如学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违纪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待录取通知》),向学校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见附件)。
4.复试结束后,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和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未能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报考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检项目
报考我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包含以下检查项目的体检报告:
1.普检:
①内科:血压、心肺听诊情况、腹部查体情况、神经及精神情况
②外科:身高体重、皮肤、淋巴、甲状腺、脊柱、四肢、关节情况
③五官科:视力、听力、变色力、嗅觉、眼耳咽喉鼻的查体情况
2.胸部放射X线检查
3.肝功检查(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肽酶)
4.尿常规检查
5.血常规检查
6.体检结论:注明是否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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