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执行。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
我校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比例。
各学院在达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或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对外公布。复试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
三、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以下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四、复试细则
1.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中旬启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场所的防疫保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和复试成绩计算规则等信息),复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建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复试内容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面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过程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并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记录每考生一份,应妥善保存归档。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8.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基本流程
1.学院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学院提前部署,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其可以熟练使用复试平台软件,以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和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由各学院将考生情况汇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情况申请协调生源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4.复试小组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复试时,学院应提前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6.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复试全程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如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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