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根据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送招生单位,由此造生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含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均须签署定向培养合同书,并于8月31日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递交至研究生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2020年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调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