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所有出档考生中,筛选出本专业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中具备音乐教育专业录取资格的条件为文化课总分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具备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资格的条件为文化课总分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
(二)先将具备录取资格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阶段录取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60%。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总分高者排名靠前;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再将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阶段录取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0%。若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和术科成绩都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在本专业具备录取资格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具备录取资格的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0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对于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的投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招生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及步骤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