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非理论)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理论)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学费(非中外合作办学)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生·学年。
我校学生住宿费850-1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住宿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458086
传真号码:020-38458158
电子邮箱:zsb@***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s://zs.***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监察审计处罗老师
监督电话:020-38458854
传真号码:020-38458854
电子邮箱:jwjcsj@***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2020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