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办公室、中等职业学校,请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并告知所有考生。
附件:广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