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的形式编制招生计划。院校结合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条件,分成若干个招生专业组,并按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数,由省招生办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中予以公布。院校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院校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同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必须相同。院校可根据本校培养需要和招生专业数量较多的情况,设置多个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相同的院校专业组,但同一专业只能设置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不得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需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相关高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要求另文通知。
五、志愿填报
2021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根据自己考核合格的证书类别、身体条件及就读的中职学校专业等,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投档录取
(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
4.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征集志愿
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10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2021年1月7日—8日,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各高校编制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月下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评卷。
1月下旬,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本科批次院校报送并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做好招生宣传发动。
2月,公布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3月初,填报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考生报名并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3月下旬,组织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我省春季高考录取工作安排及各招生院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及各高校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是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高考的标准、程序和“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尽早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
(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
(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将大力推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稳步扩大本科职业教育院校(专业)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规模。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了解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改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1.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证书目录
2.广东省2021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证书目录
组考单位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电工、电子、机械、土木工程、化学、旅游、会计、教育基础综合、生物技术基础、美术基础、音乐综合、体育技能、护理、烹饪等14种类型 |
E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合格 |
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保育员、车工、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工、锻造工、防水工、钢筋工、焊工、混凝土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架子工、模具工、汽车维修工、钳工、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铣工、制冷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铸造工等21种类型 |
中级及以上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 |
合格 |
附注:1.考生需持以上证书之一方可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2.考生需对填写证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生院校在录取时须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验。证书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或核验不通过的考生,退档处理。
附件2
广东省2021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序号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1 |
10831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2 |
10861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3 |
10862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4 |
11113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5 |
12046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6 |
12060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
7 |
12322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8 |
12327 |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
9 |
12572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10 |
12743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1 |
12765 |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
12 |
12770 |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
13 |
12771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14 |
12772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15 |
12954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
16 |
12956 |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
17 |
12957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8 |
12958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19 |
12959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20 |
12960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21 |
13711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22 |
13712 |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
23 |
13713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24 |
13919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
25 |
13930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6 |
14066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27 |
14263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28 |
14510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附注:具体招生院校及专业以省招生办编制的《广东省2021年普通
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为准。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计划编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