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市、区)申报计划。经各县级政府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定向范围学校教师补充需求情况,研究提出公费定向培养教师需求计划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地市初审汇总。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所辖各县的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于每年6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报送到省教育厅。
(三)审核下达计划。根据各地申报定向培养需求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结合各师范院校(或以师范教育为主的院校)的培养能力、区域平衡等因素,动态调整,统筹确定年度公费定向培养专业、培养计划数和培养院校。在年度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总额内,统筹编制各地各招生类型的年度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并分别纳入全省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的总计划,下达到各培养院校。由省招生办公室和培养院校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各培养院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编制各招生类型各科类各专业分区域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性质对应为“地方公费师范生”。
初中起点本专科生源计划和高中起点本科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的审核结果,由培养院校分别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和“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系统”上编制。
2020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及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招生培养计划(本专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