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就业岗位: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人力文员、招聘专员、培训专员、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员、绩效与薪酬管理专员、劳动关系专员。
2、目标就业岗位: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人力专项工作(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劳资等)经理、行政人力总监或副总。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东理工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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