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由广东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若省招办关于“3+证书”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广东科技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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